黨群工作
紀檢監察
金政财務公司案件警示教育系列之一
發(fā/fà)布時間:2019-04-02     作者:胡媛     文章來源:   分享到:

一、基本案情

       被告人王某,在擔任×銀行(háng / xíng)代發(fā/fà)工資操作員期間,利用(yòng)職務上的便利和該支行(háng / xíng)工作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以幫别人完任務爲名,讓同學蘇某某在該銀行(háng / xíng)辦理了一張卡号爲”×××”的儲蓄卡歸他控制管理使用(yòng)。從2012年(nián)1月8日至2017年(nián)1月25日,先後(hòu)154次從該銀行(háng / xíng)代發(fā/fà)工資戶中向蘇某某名下(xià)的上述銀行(háng / xíng)卡轉入資金共計3113781元。


二、案件暴露的主要(yào / yāo)問題

(一)業務操作嚴重違反制度規定。違規開立賬戶,利用(yòng)職務上的便利,謊稱完成任務,開立賬戶,并留置自(zì)己管理。

(二)内控制度流于(yú)形式,複核的這一關鍵步驟流于(yú)形式,才讓王某進行(háng / xíng)貪污有可(kě)乘之機。

(三)員工行(háng / xíng)爲管控不到位,疏忽了對(duì)員工的考察和管理。

(四)内部管理存在嚴重漏洞,爲内部人作案提供便利。在崗位職責和業務權限方面存在漏洞,應嚴格落實崗位分離制度。


三、監管處罰及司法裁判

      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相關規定,法院一審判決,被告人王某犯貪污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年(nián),并處罰金人民币50萬元;被告人王某貪污贓款2757281元依法予以沒收,并繼續予以追繳。


四、案件反思

(一)加強内控管理,做好職務分離,加強崗位職責和業務權限的制衡。嚴格授權審核,嚴格執行(háng / xíng)經辦人員與複核人員崗位分離制度,加強賬号和密碼管理,嚴禁交叉使用(yòng)。通過(guò)科學合理地分配責權利,建立重要(yào / yāo)崗位輪崗制度。


(二)加強業務學習,提升合規意識。通過(guò)學習熟悉業務關鍵環節的具體要(yào / yāo)求,嚴格按照制度操作,正确辦理每一筆業務,監督授權業務的合法合規,嚴格執行(háng / xíng)業務操作系統安全防範,抵制各種違規作業。


(三)做好合規工作,加強對(duì)員工行(háng / xíng)爲排查與監督。加強對(duì)員工業務操作行(háng / xíng)爲排查,了解員工思想動态,要(yào / yāo)求員工不碰紅線,守住底線,抵禦住各種誘惑,經受住各種考驗。結合公司的合規管理活動,對(duì)于(yú)自(zì)身崗位職責,信守承諾,勤勉盡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