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公司動态] 财務公司參加人行(háng / xíng)西安分行(háng / xíng)組織召開的 2017年(nián)陝西省金融機構反洗錢業務培訓班
發(fā/fà)布時間:2017-06-19     作者:     文章來源:   分享到:
6月3-4日,财務公司參加了人民銀行(háng / xíng)西安分行(háng / xíng)舉辦的爲期兩天(tiān)的2017年(nián)陝西省金融機構反洗錢業務培訓班,此次培訓旨在推進《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(kě)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管理辦法》(中國人民銀行(háng / xíng)令【2016】第3号)的落地實施。轄内銀行(háng / xíng)、證券、保險、信托、财務公司等金融機構,共計550人參加了此次培訓。本次培訓主要(yào / yāo)包括:反洗錢概述、當前主要(yào / yāo)洗錢類型和反洗錢調查重點工作以及“3号令”解讀。
首先,人民銀行(háng / xíng)反洗錢局有關領導對(duì)國内外反洗錢工作嚴峻複雜背景做了簡單介紹。通過(guò)反洗錢相關視頻案例,直觀的指出出現不合規操作的原因及其(qí)危害性,突出反洗錢工作的重要(yào / yāo)性。
随後(hòu),着(zhe/zhuó/zhāo/zháo)重分析了“3号令”在四個方面的變化:1、明确“合理懷疑”爲基礎的可(kě)疑交易報告要(yào / yāo)求;2、将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币報告标準由“20萬元”調整爲“5萬元”;3、新增規章适用(yòng)範圍、大額跨境交易人民币報告标準等内容;4、對(duì)交易報告要(yào / yāo)素内容進行(háng / xíng)調整。
通過(guò)此次培訓,進一步提高了金融機構反洗錢專幹的業務素質,增強了對(duì)反洗錢工作的敏感性與警惕性,促使反洗錢工作正常有序開展,切實履行(háng / xíng)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。